2020年10月25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做好全市第三产业市场主体培育发展工作的通知》(遵府办函〔2020〕188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解读如下。
为充分发挥第三产业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关键作用,有力抓好市场主体培育发展,充分发挥第三产业吸纳就业主渠道,解决新增就业主力军,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主阵地作用,更好地解决就业城乡需求,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客观真实反映全市第三产业发展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了本《通知》。
(一)坚持的基本原则:一是有利于降低第三产业市场主体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解决第三产业市场主体生产经营困难,缓解就业压力,扶持和培育第三产业市场主体发展壮大。二是有利于各部门和各县(市、区)形成合力,进一步明确目标、优化措施、细化职责,明晰奖励措施和扶持政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共同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三是有利于及时宣传和解读最新财税、金融等奖励扶持政策,及时收集企业相关生产经营需求,指导企业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兑现落实有关扶持政策。四是有利于优化政务服务,帮助第三产业在库企业(个体)和重点培育市场主体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实际困难问题,解决融资需求、政务服务不到位问题,破除政企、政银企之间信息不对称等问题。五是有利于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精简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的行政审批、注销登记、场所登记流程等。
(二)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公文代拟稿在前期广泛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市政府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12家部门抽调专人组成调研组,分赴中心城区和仁怀市进行实地调研,并结合各地各部门书面汇报情况,形成《调研报告》呈报市政府,市长多次听取汇报,并提出修改建议意见,召开多个专题会进行研究,对市场主体培育扶持相关措施进行修改完善,并送相关领导和市直有关部门、县(市、区)征求意见,并通过了法制审查和公平性审核,再送市政府领导把关会签,形成了我们印发的《通知》。
(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8号);
(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
(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办公室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的若干意见》(工商办字〔2010〕45号);
(六)《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推进政务服务“全省通办、一次办成”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20〕4号);
(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服务业创新发展十大工程行动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20〕7号);
(八)《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黔府发〔2020〕9号);
(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府办发〔2020〕17号)
(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推动市场主体培育“四转”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遵府办函〔2020〕158号)。
答:《通知》中的市场主体是指在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登记并颁发营业执照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答:《通知》中第三产业主要是指商业〔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和规模以上服务业,不含金融业。具体有以下行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等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
答:“个转企”指的是按照自愿原则,支持原领有个体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通过转型升级,改领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公司等企业类型营业执照的政策。
答:在法律责任方面,个体工商户承担无限责任,转为以出资额为限的有限责任。在资金方面,企业比个体工商户更容易获得贷款,且贷款额度会更大、放款时间更快。在影响力方面,企业比个体工商户更容易进行市场定位,信誉度更高。在人力资源方面,企业可以参加劳动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比个体工商户更能吸引和留住人才。在政策扶持方面,更容易得到国家相关政策扶持,受政策的关注度更高。
答:(一)个体工商户与拟转企后企业属于同一登记机关(不含港澳台居民申办的个体工商户);
答:“企转规”是指企业年营业收入达到一定额度后,纳入国民经济统计。《通知》所指的第三产业市场主体“企转规”中具体额度如下表:
答:在《通知》附件2中,专门列出遵义市第三产业市导播主体培育发展扶持若干政策措施,从税费政策、财政政策、金融政策、社保政策、奖励政策五个方面梳理出台了14条政策干货。其中,中央、省已出台的支持政策9条,参考部分地区和自身实际,制定出台的新政策5条。如:对新增入库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兑现省级一次性5万元奖励,对“个转企”成功企业,上规入统后,每户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等,具体奖励实施办法由各地出台。
答:通过搭建政企服务平台、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便捷服务平台,将在库企业和重点培育市场主体全部邀请进入平台,开展更有针对性的综合服务。通过平台第一时间宣传和解答最新财税金融、奖励扶持等政策信息,收集企业相关需求信息,指导帮助企业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和兑现相应扶持政策,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需求、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做好有关协调服务工作,破解政企、政银企之间信息不对称、服务不到位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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