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执行难”是一个长期存在且备受关注的问题。它不仅关系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有效保障,也直接影响到司法权威和公信力的树立。“我与王红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自2017年起诉到现在已近8年了,当地法院曾发布执行《悬赏公告》,但至今一分钱都没有要到。”近日,甘肃庆阳的帅某魁先生致函有关部门如是说。
被执行人王红宗系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彭原镇人,未履行标的95000元。在2019年转移财产被西峰区法院移送公安,后来按刑事案件判决。2020年服刑后出来,还是不履行法院判决。2021年其妻子车祸去世,保险公司赔偿近百万元,都转移财产。近几年来,手机号换了好几个。2024年8月租豪华宾馆出嫁女儿,因当地彩礼较高,继续转移财产,而且继续在快手平台发布信息包揽工程;2025年1月电话打通,他说他法院有关系,他欠法院的钱,法院都不他和要,态度非常的嚣张。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2024)甘1002执悬11号执行《悬赏公告》显示: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帅某魁与王红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王红宗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帅某魁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王红宗,男,1980年11月12日出生,汉族,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彭原镇人,公民身份证号码:62280119801112****。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王红宗下落并能使本院对王红宗实施拘留的,给予1000元现金奖励;举报被执行人王红宗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予以奖励。未履行标的95000元。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关乎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兑现,关乎司法权威和公信力。解决“执行难”问题,不仅是一场关乎民心民愿的攻坚战,更是一场关乎公平正义的保卫战。希望此案能够尽早执行到位,将胜诉当事人“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服务法治社会、诚信社会建设。
来源:头条快报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