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对(2023)粤1481执369号执行案件,兴宁市法院从强制执行至今2年多时间,任意中途出具(2024)粤1481民初3042号文书阻碍执行,任意中途上下架拍卖,评估公司蓄意虚高拍卖评估价数百万元,以期达到执行物每次流拍最终退还给被执行人张某荣,使有财产执行不了的目的。”近日,广东省兴宁市的黄某华致函有关部门如是说。
本案涉及一起合同纠纷,法院判决被告张某荣(男,68岁,广东兴宁人)向原告黄某华、张某梅返还土地转让款105万元。在强制执行的过程中,涉及对官汕四路张某荣的兴府国用(2010)第02—248号国有划拨土地及地上建筑的相关资产进行评估。兴宁市法院的执行人员与被执行人张某荣及广东泰正资产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暗箱操作,恶意虚高评估价,谋取更多的评估费。就连评估公司出报告的评估师都不到现场勘察了解同类房产评估时点的成交价数据显示及市场价值和市场规律,随意编造评估报告,严重评估程序违法。
同是兴宁市法院依法委托的两间评估公司在同一时段,竟把价值只有200多万元的房地产虚高评估至500多万元。一拍流拍后不按法规降价上拍,恶意制造拍卖和执行程序空转。甚至让张某荣在查封的法拍房撕毁封条,任意违法制造事端阻碍执行。廖法官涉嫌严重包庇。
另外,兴宁市法院与被执行人张某荣及广州市华盟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暗箱操作,同样连评估师都不到现场勘察了解,不按申请人要求评估工程项目造价评估,擅自改成价格评估,却按造价评估严重违规收取评估费,违反劳动法和评估法,严重漏评错评,恶意扣减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血汗钱),蓄意制造不按事实无结算书的虚假评估。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兴宁市法院原执行领导陈某某和现执行法官廖某某及被执行人张某荣与泰正评估公司涉嫌暗箱操作,蓄意严重虚高拍卖评估价;与华盟评估公司涉嫌暗箱操作,蓄意扣减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血汗钱)。其中是否存在利益输送,不得而知。恳请最高法巡回法庭及中纪委监委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综上所述,反映人认为兴宁市法院和被执行人张某荣及广东泰正资产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涉嫌严重暗箱操作行为,其目的就是蓄意使执行物最终拍卖不了,退还给被执行人张某荣,制造执行程序空转。为此,恳请由梅州市中院或省高院重选评估机构,进行重新评估,并经梅州市或省评估委员会审核合理合法后上拍,维护国家法律权威和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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