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正义,国之基祉。近日发生在山东省临沂市经开区法院的杨宝花案件,可谓是家喻户晓,法院超乎寻常处罚损害的是司法的公正。回想起4年前发生在临沭县法院,参战老兵陈文明蒙冤致残的案件,至今仍令人唏嘘不已。
2020年陈文明因一起民事案件,临沭县法院执行程序中引发了12个执行裁定书,10个执行异议裁决书,其法条运用之奇葩令人感到不可思议。该院有近乎一半的法官参与其中,裁决书发了又撤,撤了再发,案子持续15年之久。
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陈文明于2020年11月25日,以《一桩真实而简单的优先受偿案件15年悬而未决》为题,在网络上进行披露,多家网媒转载,引发社会关注。临沭县法院不及时纠错却打击报复当事人,于2021年7月19日做出“鲁(2021)1329司惩2号”决定书,对陈文明拘留了15天罚款9万元。该罚款超过法律规定的90倍,陈文明不服这一决定,依法向临沂市中院提出复议,上述错误决定被市中院依法撤销。
作为一名参战老兵,其本人对名誉是何等的珍惜,陈文明由于深受临沭县法院的迫害摧残,身心备受压力,长期抑郁并导致身患脑血栓致残,生活艰难痛苦。
发生在临沂经开区法院的杨宝花案件和临沭县法院的陈文明案件,虽无直接联系,但也有类似之处,都是同一个院长,两个天价罚款同出一辙。当事人多次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县里派出工作组进驻法院进行调查,最终不了了之。多次要求追责都石沉大海。老百姓有一点错误就要重罚,法官做错了却不能被依法追责,国家的公平何在!社会的正义何在! 一个参战老兵有功之臣被蒙冤致残,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这是需要社会各界共同思考的一个问题。 (临沭县 陈文明)
来源:华夏民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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